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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前巷荷花池污水治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表时间:2024-09-5 浏览数:175

项目概况

新安前巷荷花池污水治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嘉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嘉亿公标202409001号

项目名称:新安前巷荷花池污水治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19.7万元

最高限价:18.7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新安前巷荷花池污水治理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位于常州市经开区横山桥镇新安村,总水域面积860㎡,水深0.6—1.5米。存在无法解决的雨污混流排污口,现状存在水体黑臭,急需实水质提升工程,该项目实施后快速消除黑臭,逐步提升水质,长期维护运行无外界污染大量排入下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安装完成后 1 个月内水体达到Ⅴ类水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进区科教城530大道西50米四楼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元/份,领取采购文件后恕不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盖公章)一式两份。

2、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3、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4、根据常财购〔2020〕21号《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供应商需在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承诺书。信用承诺人为单位的,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信用承诺人为个人的,须经本人签字。(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新安村

地址:武进区横山桥镇

联系方式:刘旭华13706123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嘉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科教城530大道西50米

联系方式:13775010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娇

电 话:13775010171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

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新安村民委员会: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姓名)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采购单位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至本项目结束或新的授权委托书送达之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2                        资格审查材料

由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共同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委托代理人(如有)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月份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打印凭证加盖公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打印凭证】

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3)

注意:

  1、以上材料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的相关各种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需在开标现场及时提交,开标结束之后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供的任何补充材料(含原件或公证件)。

附件3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